从“灰色地带”到“全面禁止”
以太坊挖矿是否违法,需结合中国政策演变及现行法规综合判断,回顾时间线,这一问题的答案经历了从“模糊监管”到“明确禁止”的清晰转变。
早期阶段(2017年以前):区块链技术在国内尚处萌芽期,挖矿行业缺乏专门监管,以太坊等加密货币挖矿被视为“新兴业态”,处于法律灰色地带,部分从业者以“区块链技术研发”“分布式计算”等名义开展挖矿活动,未受到严格限制。
初步规范(2017-2020年):随着比特币、以太坊等价格飙升,挖矿行业出现无序扩张,引发能源浪费、金融风险等问题,2017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首次明确“代币发行融资”属于非法公开融资,但未直接禁止挖矿行为,政策已释放“严控信号”,内蒙古、四川等挖矿密集地区开始清理整顿“虚拟货币挖矿企业”。
全面禁止(2021年至今):2021年5月,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,明确提出“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”,将挖矿定位为“落后产业”“高耗能产业”,随后,内蒙古、青海、云南等省份陆续出台政策,全面关停境内加密货币挖矿项目。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从法律层面彻底明确了挖矿的违法性。《通知》明确规定: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(包括挖矿)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一律禁止,并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业务。
法律定性:为何挖矿被认定为“非法”
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对“挖矿”的法律定性给出了清晰答案: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,对国家能源安全、产业高质量发展构成不利影响,加之其本质是创造虚拟货币发行过程,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具体而言,违法性体现在以下三点:
违反能源政策,不符合国家战略
以太坊挖矿(尤其早期PoW机制)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大量哈希运算,耗电量极高,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数据,2021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与挪威全国用电量相当,而中国曾是全球最大挖矿国,一度贡献全球70%以上的算力,在国家提出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、“能耗双控”战略的背景下,高耗能、低产出的挖矿产业与绿色发展理念严重冲突,被列为“淘汰类产业”。
触碰金融监管红线,涉嫌非法经营
《通知》明确,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,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;“挖矿”本质是通过“工作量证明”等算法生成虚拟货币,属于“创造虚拟货币发行、流通服务”的过程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”的规定,为挖矿提供算力、场地、电力等支持的行为,可能被认定为“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”,涉嫌非法经营罪。
存在多重风险,危害社会稳定
挖矿行业易滋生金融诈骗、偷税漏税、非法集资等问题:部分平台以“挖矿理财”为名吸引投资者,实则庞氏骗局;矿场主通过“过票”“拆分电费”等手段逃避税款;挖矿收益缺乏监管,可能成为洗钱、非法资金转移的工具,虚拟货币价格剧烈波动,参与者面临巨大财产损失风险,易引发社会纠纷。
执法实践:关停矿场、处罚案例,法律后果严重
自政策明确禁止以来,国内对挖矿活动的打击持续深入,执法案例频现,释放出“零容忍”的强烈信号。
典型案例:
- 2021年四川雅安关停矿场事件:当地公安、电力部门联合行动,对多家以“数据中心”“区块链项目”为名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实施断电、查封,控制涉案人员20余人,涉案算力超10万兆瓦。
- 2022年内蒙古某矿场主被刑拘:犯罪嫌疑人租用工业用电场地,私自接入变压器进行比特币挖矿,逃避电费超200万元,因涉嫌盗窃罪、非法经营罪被逮捕。
